青岛重症监护医院收费是可以报销的,但有一定条件和限制,具体如下:
报销政策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规定,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、抢救的医疗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可报销项目:在青岛,重症监护室中的心电监护费、呼吸机使用费、注射费、诊疗费等在医保报销目录内的项目通常是可以报销的。
不可报销项目:一些进口药品、新型特效药、自费诊疗项目以及不在医保报销目录内的一次性耗材等费用,通常是不能报销的。比如白蛋白、部分进口的抗生素等药物,还有一些高端的特殊检查设备或材料产生的费用。
报销比例情况
职工医保:一般来说,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基础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对较高,能达到 70% 至 90%。而特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低,可能在 50% 至 70%。但如果使用了较多目录外的药品和项目,实际报销比例会有所下降。
居民医保:包括新农合等,报销比例一般低于职工医保。在县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对高一些,在市级和省级医院报销比例会降低。总体报销比例可能在 40% 至 60% 左右。关于青岛重症监护医院收费报销的问题可以拨打:4006311123圣德嘉朗收费处咨询。